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工作
日常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日常管理>>正文

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2年09月14日 16:59  点击:[]

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特就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

二、评定范围:

教育学院全体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学生。2022级新生不参评;2020级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转籍后二、三、四年级方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在校期间学期成绩优异,具体要求:学生所在班级学习成绩第一和综测第一、各科成绩必须及格;

3.在校期间至少获四次以上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且有校级二等及以上的奖学金获奖经历;

4.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员需在班级QQ群予以公示,并需把公示手机截图打印,附于申报材料后;

5.申报纸质材料,不予退还,学生自留备份。学院有权对原件进行审核,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进行相应处分。

6.申报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

(2)国家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3)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学年综合测评全班登记表(纸质稿辅导员签名)

(4)获奖材料,科研项目或论文等其他辅助材料(复印件)

(5)班级公示手机截图(纸质稿)

7.学生将申报材料纸质稿用透明文件夹装好,贴好班级姓名,交至国基广场二楼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朱阿芳老师处,国家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至1303695834@qq.com,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中午12点,过期将不予接收材料,后果自负。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度新参保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电话/传真:0731-82841012  邮编:410205 by LLC
ICP备案号:湘ICP备05000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