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负责各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和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师范生实习工作方案的落实程度、实习成效与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指导优劣密切相关。
为切实做好师范生实习指导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湖南省师范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以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实习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选派工作方案。
一、学院领导小组
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协同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发展负责人完成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
二、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负责与学院(或教务处)、实习基地、实习学校进行沟通联络。
2.负责实习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根据实习方案做好实习队的编组工作。
3.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健康,督促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安全守则,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4.负责实习队与实习学校及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的联系、工作协调,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落实具体的实习任务。
5.指导教学工作实习,包括指导实习学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备有关教具,抓好集体备课,组织并指导课前试讲和课后评议,审阅教案,随堂听课,全面掌握实习学生课堂教学实习的情况。
6.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指导实习学生制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了解和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配合原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指导实习学生撰写教育调查报告,包括组织实习学生制定调查计划,编写调查提纲,有重点地开展调查,撰写好调查报告或专题总结。
8.加强同实习学校各方面的联系,反映实习学生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调和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
9. 组织优秀实习生汇报课讲评活动。
10. 组织实习学生做好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议,督促实习学生按时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并依据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表现,写出书面评语。
11. 协同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教师做好实习学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指导及成绩评定工作,组织评选优秀实习学生。
12. 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报告或实习工作经验体会以及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注:市内见习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参见《教育见习手册》。)
三、选派程序
1. 以某专业为实习队的实习指导工作,带队指导教师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选派,且优先安排本教研室教师。
2. 对混合编队的市内实习带队指导工作,教科办根据所指导对象的专业构成比例(注:四舍五入)向各相应专业教研室分配带队指导教师名额,由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根据所需名额优先选派本教研室教师。
3. 对混合编队的顶岗实习联络指导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指导老师选派:
(1)教科办向全院发布招募信息。
(2)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填报志愿及是否服从调配等信息。
(3)在报名人数超过需求数的情况下,学院领导小组参照“四、选派标准或依据”进行审核,择优选派。
四、选派标准或依据
1. 教学经验丰富、对师范教育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
2. 行政坐班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实习带队指导工作。
3. 在各级各类评估检查中,实习指导工作存在失职失范行为、实习指导过程材料被作为反面样例通报者,两年内不能作为选派对象,且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排除条件之一。
4. 综合参照连续带队次数、同期实习带队指导项目数量等因素进行选派,连续带队N次者让位连续带队N-1次者(非定向师范生联络指导工作因需要指导老师协助联系实习学校,可不受此规定限制),承担多项实习带队任务的让位于单项带队任务的老师。
(注:本选派方案所述教育实习包括市内见习、市内实习、顶岗实习。)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