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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4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20:05  点击:[]

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关于评定2024年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委员会

主任:  朱承学 胡春光

副主任: 张志新 何向阳 黄蓝紫 黄杰 向青松

成员:  杨杨  孙三元 邓魁  杨菲 夏结  朱晶平

二、评选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大学二年级(含)以上优秀贫困本科生(原则上在校期内不重复参评此类奖项)。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我院推选3名候选人参加本次新华联助学奖励金评定;

奖金:10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身心健康,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均居班级前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体育成绩达标,无任何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

5.家庭经济困难;

6.符合前述条款并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竞赛,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考虑。

五、评定要求

1.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2.每位参评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请表》《新华联助学奖励金申报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

(2)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2023—2024学年成绩单,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3)个人所在班级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4)在申请表与汇总表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5)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接受班级同学的监督;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推荐最多3名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顶格处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被推荐人须在10月8日晚上21时前将各自辅导员审核合格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至邮箱3488204272@qq.com,纸质版交到院学生秘书部负责人谭皓月。秘书部整理后于次日上午交国基广场二楼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朱晶平老师(联系电话:0731-82841030)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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