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的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科研诚信监督和管理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师生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2024年6月4日下午,教育学院分系组织教师集体学习研讨了《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院班子成员分别参加所联系系部的学习。
胡春光院长在教育学系的学习会议中强调,学术不端行为不仅牵连到自身的学术诚信,更影响到学术生涯,一旦有学术不端行为,会成为自身终身的学术污点,大家要通过学习统一认识,并自愿接受上级监督检查。朱承学书记在学前教育学系的学习会议上指出,要落实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的要求,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维护学术诚信。
在交流互动环节,教师们纷纷表示,在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中,坚持诚信第一原则,恪守科学道德标准,如学前教育系袁小平教授表示,要仔细研究新时期科研诚信的新标准,在科研活动中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的科学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严守学术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
此外,学生辅导员在6月2日晚利用晚点名时间,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了《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学习宣讲。通过学习活动,全院师生更加清楚明确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