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我校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办学新理念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现一师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为学校“四个一师”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教育学院团委拟于2026年“五四”期间,在全院青年学生中遴选出一批在2025-2026学年表现优异的个人,予以隆重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习标兵、优秀寝室长、卫生节俭标兵、优秀宣讲员、文体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术科研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评选表彰办法及工作要求
1.坚持党建带团建,各项评选工作须在教育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教育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2.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习标兵、优秀寝室长、卫生节俭标兵、优秀宣讲员、文体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学术科研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均需经班级团支部评定、公示后,由各团支部推荐申报(有名额限定,详见附件5),教育学院团委初评、学工办审核、学院领导审定。
3.学生个人奖项申报“一票否决”事项:
(1)在2025-2026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2025-2026学年中,所在宿舍在校、院文明卫生检查中,累计两次不合格,受到通报批评者;
(3)在2025-2026学年中,无故不参加团课、团日活动1次及以上,不按时缴纳团费等不履行团员义务者;
(4)志愿服务时长低于20小时者(以志愿汇APP数据为准);
(5)在2025-2026学年中,存在挂科现象者(包括选修课)。
4.教育学院团委将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组织人员将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在听取学院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
5.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本通知所指2025-2026学年为2025年4月20日-2026年5月1日,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院团委所有。
四、评选名额
1.教育学院团委评选:优秀宣讲员5人、文体标兵5人、优秀青年志愿者10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人、学术科研先进个人5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5人,各班团支部拟推名额见附件5。
2.各团支部评选: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习标兵、优秀寝室长、卫生节俭标兵,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上述名额仅作班级拟推名额限定,经全院范围内选拔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材料提交
优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佐证材料、团支部申报汇总总表等)的纸质稿与电子稿均需于2026年4月30日19:00前,按照要求(见附件6),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投送至分团委办公室负责人邮箱1984392117@qq.com 与 1-302 寝室。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团支部申报汇总总表(见附件4)需有辅导员签字,电子稿需以上述11类奖项依次归类并重命名。材料不全、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共青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