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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及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2日 16:52  点击:[]

湘一师教通〔2018〕2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

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及2016年以前

立项项目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8〕147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对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结题及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项目申报

1.此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全日制本科1~2年级学生(含已参加学籍转换考试的六年制学生)均可申报。项目应由3~5人组成的项目组进行申报,并要有相关专业指导教师进行指导(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个指导教师限指导1项),指导省级以上项目(含省级)未结项的不得指导新项目。申请者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有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参加申报。项目主持人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通过“教务系统”提交项目申请,未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的将不能参加评审。

3.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行确定,也可由教师指定。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与企业研发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4.根据各院部学生规模制定本年度申报限额,对于2017年获国家级项目立项的院部予以适当奖励。各院部向学校推荐名额如下:

教育科学学院

文学与

新闻传

播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外国

语学

信息科

学与工

程学院

音乐

舞蹈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体育

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城南书院

名额

20

15

12

12

6

10

7

10

4

3

5

奖励

3

2

 

2

2

 

 

1

 

 

 

合计

23

17

12

14

8

10

7

11

4

3

5

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校级项目50项,各院部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并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5.学校将组织对各院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8年度校级项目,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级项目,其中城南书院的学生(暂未进入本科学习阶段)只参与校级项目的评选。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尚未结题的;⑤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6.获得立项的项目团队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第四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2016年以前项目结题

1.2016年以前立项的各项目(见附件2)在完成课题预期成果基础上按要求准备好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所在院部申请结题。

2.各院部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确定各申请项目是否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所有项目必须通过答辩、评审,经专家组签署意见后方可结题。

3.院部评审通过后,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结题评审表(见附件3)、结题报告表(见附件4)、项目申报表;项目启动建设任务书(见附件5);中期报告表(见附件6);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等按指定顺序整理,经审核通过后按统一要求装订。其中结题评审表须由二位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签署意见,结题报告表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总结报告应反映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内容、取得的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在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等,成果材料是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调查报告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

4.结题工作流程:①结题申请;②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③专家填写结题评审表,所在学院签署意见;④相关材料报教务处;⑤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⑥打印结题证书;⑦结题材料装订。

5.结题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结题证书复印件;结题专家评审表;结题报告表;项目申报表;项目启动建设任务书;中期报告表;总结报告;成果材料。

6.结题标准:校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专利1项;省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或申请专利1项;国家级项目要求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结题后,项目负责人须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及1份装订材料交教务处存档,1份装订材料交所在院部存档。

三、2017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

1.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见附件7)的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按启动任务表的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了解各项目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和支持;查收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项目组要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的研究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报告表》。

3.对因故需要项目变更的,须办理变更手续,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8)。

4.《中期报告表》、《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由项目负责人保存。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

2.各院部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指导学生选题,认真做好初评筛选工作。

3.各院部要加强立项项目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特别是对于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要加大管理和督察力度,确保各项目能按要求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尽早结题。

4.以上工作请在4月26日前完成,并在4月27日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表格见附件,电子稿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院部应交教务处的材料如下:

(1) 2017年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报告表》、《项目变更申请表》;

(2) 2016年以前项目结题材料。

5.所有上交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需有指导教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到dysfsjk@163.com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16年以前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专家评审表

4.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启动建设任务书

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报告

7.2017年度立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表

8.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封面

 

           教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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