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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教育科学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7年09月18日 10:00 陈天涯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主要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

组长:陈天涯  蒋蓉

副组长:王建平 张俭明  胡春光 刘丽群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森林  董晓娅  张华军  刘军  李飞  罗娱     石慧   李盛幸    

办公室秘书:李令

二、主要领导工作责任分工

    (一)党总支书记陈天涯、院长蒋蓉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对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1.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期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3.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4.加强对各科室、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5.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二)副院长胡春光

1.协助书记、院长做好党务、人事、群团组织、教务、学工等工作。对分管的实践教学、实验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三)副院长王建平

1.协助书记、院长做好党务、人事、群团组织、教务、学工等工作,对分管的教学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四)副院长刘丽群

1.协助书记、院长做好党务、人事、群团组织、教务、学工等工作,对分管的科研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五)副书记张俭明

1.协助书记、院长做好党务、人事、群团组织、教务、学工等工作,对分管的学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中共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部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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