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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02日 16:40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以评议促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校稳定、推进学校发展、服务师生等方面发挥党员的作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通过民主评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队伍创先争优的热情,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为推动我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范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一名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都应该是评议者和被评议者。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参加评定等级。具体方法与步骤由各党总支、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安排,力求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三、评议内容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在严格遵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疏通党员出口,严格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评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实现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是从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看党员是否拥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勤于工作,勇于创新,履行岗位职责,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是否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支持关心学校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是否积极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是对党员在学习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是否牢记“两个务必”;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否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对不良倾向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严格管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人民公仆。
  (四)组织纪律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执行党的决议;是否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是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党员进行评议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可分为四个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最后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支部(总支)大会报告。
    四、评议要求及时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评议中要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评议质量。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过民主评议,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形成合力。要统筹协调好流动党员、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注重评议实效。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员评议工作的透明度。每个党员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各自岗位特点,对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梳理,着力解决评议出来的突出问题,使参评党员达到“五有”效果,即: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对不合格党员,要按规定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同党员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使之融教育、管理、监督活动于一体,形成综合效应。各党总支、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时间安排。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9年1月15日前结束。评议结束后,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各党支部书面材料交党总支,各党总支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和附件三《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报组织统战部。

   附件一: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评)

附件二: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互评)

附件三: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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