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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03日 09:51  点击:[]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

意识,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建“先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一师党字〔2018〕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党员中开展“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合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申报对象

先锋党支部申报对象为我校85个师生党支部。先锋党员岗申报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校的全体正式党员。

三、全校评选名额与范围

  1.先锋党支部:8个。机关党总支拟推荐参评党支部3个,其余党总支均拟推荐参评党支部1个。

2.教师党员先锋岗:20个(教学科研类12个,管理

服务类8个)

(1)教学科研类:12个,从11个二级教学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第一附属小学和第二附属小学中评选产生,上述各单位均推荐1-2个对象参与全校评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2)管理服务类:8个,从机关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党员和其他各教学单位党组织的党员管理人员中推荐产生参评对象。机关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最多推荐1个,其他各教学单位党总支最多推荐1个,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3.学生党员先锋岗:10个,每个教学学院党总支推荐1个,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先锋党支部”评选条件:

1)支部建设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优化组织设置并及时调整。以增强党支部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2)组织生活正常化。严格按照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一次的要求执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按照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严格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3)管理服务精细化。围绕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建立党组织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

4)工作制度体系化。认真落实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构建系统完备、严谨有序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党支部各项制度要整理汇编,相关制度要公示公开,接受监督,上级党组织要指导督促党支部遵循制度、执行制度,确保党支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运行有序、规范高效。

5)阵地建设规范化。设置党员活动室,按照“风格统一、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突出服务”的原则,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地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6)与学校、单位中心工作结合紧密,促进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二)教师“先锋党员岗”评选条件:

1.教学科研类“先锋党员岗”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开拓进取精神。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练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有效整合课程内容,开发并实施校本课程,教学中熟练运用自主、合作、探究等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学生满意率高。近5年在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工作中曾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3)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5)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

6)对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

2.管理服务类“先锋党员岗”评选条件:

1)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申报,需做到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指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推进教学科研观念现代化并收到良好效果。日常教学科研管理运行有序,工作到位,所在部门教学科研管理成绩突出。具有强烈的服务教学科研意识,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绩效,师生反映好。

2)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申报,需做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党员干部在立德树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自身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人格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学生。学生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与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强、实践效果好,所在团队工作丰富多彩。

3)行政服务人员申报,需做到尽心尽力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校全局发展,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与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群众普遍认可的突出工作成效。

(三)学生“先锋党员岗”评选条件

1.坚定政治方向
    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争做学习楷模

带头做到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科学,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取得优良成绩,圆满完成学业,与同学互教互学,在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争当工作表率
     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学校和党组织的纪律,严格保守组织的秘密。

4.甘当合作纽带
     做到能广泛团结同学,尽自己所能热心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及时了解并做好同学的信息通报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工作。积极调节同学间的矛盾和摩擦,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树立生活榜样

做到勤俭节约,始终高度警惕浮夸、腐败之风。在日常生活和管理方面时刻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主动承担党员任务。

五、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总支、党支部严格对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讨论,推荐“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岗”参评对象。各党总支对“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岗”参评对象进行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对象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天,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报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二)评选。评审组评审→谈话考察→评审组推荐→党委审议→校园网公示→党委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岗”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标准、扎实推进、抓好落实。各二级党组织每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本单位所有“先锋党员岗”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岗”要求的及时上报并做出调整;对出现违法违纪、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师生反映强烈等问题的,立即撤销。

(二)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踊跃投入到争创“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岗”工作中,主动“戴党员徽章、亮身份”,从自身做起,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开展 “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在学校事业发展中作出的贡献,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

(四)创设“先锋岗位”。在推荐评选的同时,要求各党总支所属每个党支部均设立1个“先锋党员岗”,报学校组织统战部备案。

(五)材料及报送要求。推荐对象分别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先锋党支部申报》(附件1)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员先锋申报》(附件2),于12月3日前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学校组织统战部,电子版发至邮箱:hnyszzb@126.com。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先锋党支部申报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先锋党员岗申报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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