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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 10:01  点击:[]


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有关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进行了部署,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并将于2018年12月在全省高校党组织进行推荐评选工作。为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我校基层党组织在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推荐评选工作中真抓实干、有所作为、走在前列,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深入学习,明确“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出台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是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瞄准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的重要举措。我校各级党组织要以“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推荐评选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梳理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系统化地进行谋篇布局,有针对性地提出任务举措,努力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通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其推荐评选工作的开展,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出亮点、出典型,为我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标准,明确“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目标任务

  “对标争先”计划,“对标”是根本,“争先”是目标。学校党委要明确提出的4个“全面”对标任务,即: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全面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明确“争先”从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三个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学校党委要做到“4个过硬”:把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做决策过硬、保落实过硬院(系)党组织要做到“5个到位”:即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基层党支部要做到“7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

  三、周密组织,明确“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方法步骤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与推荐评选按照“对标自查、争先创建、选树培育、推广运用、推荐评选”5个步骤开展。在对标自查环节,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要对照各自“目标任务”,从学习贯彻、落实整改、问题根源、政治生态、责任担当等方面,开展集中自查。在争先创建环节,聚焦制定实施方案、健全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凝练经验,全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质量。在选树培育环节,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自评,评估“对标争先”建设成效,并作为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推广运用环节,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宣传展示典型案例,推广运用好经验好举措、好措施好办法、好载体好做法,不断巩固深化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成果。在推荐评选环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的教育,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2年内,学校将结合各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自评意见,培育创建2个先进党总支、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全覆盖。

  四、加强考核,明确“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推荐评选工作的责任落实

我校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让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强起来、有作为,用党建工作引领内涵式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对标争先”计划与党建“先锋工程”结合起来,在我校树立起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将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其推荐评选纳入高校党建专项经费保障,支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培育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促进典型培育。学校党委将“对标争先”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安排,作为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标准,加强过程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我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加强领导,严把推荐评选工作程序,切实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高质量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有关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各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的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决定评选2018年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及“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和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为做好上述项目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推荐评选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2.坚持标准。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评选质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和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评选出来。

3.广泛宣传。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

4.推荐名额。全校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1个,“双带头人”标兵2个,党务工作示范岗1个,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1个,报湖南省委教育工委评选表彰。

5.材料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在确定推荐评选对象后,拟推荐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参评对象需认真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示范工程”推荐审批表》;拟推荐“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和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参评对象需认真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先锋工程”推荐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12月3日前报学校组织统战部。

附件1:《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附件2:《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有关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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