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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9日 08:48 陈天涯 点击:[]

 

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30日以前。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各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为单位,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不超过占党员总数的20%。 

四、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主题党日和按期交纳党费; 

3.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贡献。教工党员要结合“育人标兵”目标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师德师风不好等问题;学生党员要结合“学生标兵”目标主要看是否存在学习不好、品行不端、带头作用不强等问题。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员进行一次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年度党内评优工作一并进行。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相互进行评议,最后由每个党员填写评议表。评议时,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民主评议会议,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 

4.组织审定。支委会对党员自我评价、会议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给予鼓励表扬,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处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将党总支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交一份至组织统战部存档,整套评议材料由党支部统一存档。 

六、评议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监督指导。党委组织统战部将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4.及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送党委组织统战部。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统战部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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