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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


2019年12月03日 21:29  点击:[]

为促进我院辅导员更加扎实细致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校风、学风、班风、考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与全面成才,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条例》,特制订我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加强学习与研究,认真学习有关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努力探索新时代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

2.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帮助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帮助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 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具体问题。    

4.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等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5.组织、协调任课教师和行政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6.负责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7.全面负责班级教育管理工作,建设良好的班集体。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8.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综合表现好学业成绩优异同学的奖学金评定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公平公正地评定各类奖学金。

10.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科技、文体等活动,积极带领学生开展争先创优、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济困助学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11.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使学院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合力。

12.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数据统计和材料上报工作,努力做到各类数据和材料收集及时、汇总准确、按时上报。

13.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及其他职能部门安排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总体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

2.加强学习与研究。加强学习与研究,做到能比较全面地掌握并熟练运用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服务学生,研究新时代条件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新规律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做实做细做精做新。坚持“做实做细做精做新”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真正瞄准学生各方面需求,以精心的态度、精确的把握、精致的过程,进行细心的教育管理辅导服务,把工作做具体、做扎实、做出成效、做出特色。

4.加强工作案例库建设。加强辅导员工作案例库建设,定期对案例库建设工作进行“事后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规避案例中的问题,学习正面案例中的经验,培养自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加强班级建设与管理。

2.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班干部、团支部会议,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与管理。

3.每周就寝检查不少于三次,了解学生内务整理情况和在寝室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每学期和每个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每周查课不少于两次,每个月到课堂听课不少于一次,了解和掌握学生上课情况

6.每周与班级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联系不少于一次,了解和掌握重点学生情况。

7.每周与任课老师及家长联系不少于1次,全面掌握学生的各种动态。

8.每月参加全院学生活动不少于两次,指导学生活动。

9.每周一自行梳理本周应完成的工作,每周五汇报本周工作情况,每月汇报本月的重要工作情况,每期制定工作计划和详细总结学期学生工作。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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