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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实施办法调整


2018年09月20日 08:57 廖弘宇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实施办法调整

 

为切实保障教学期间的各项安全,根据中共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制度的通知,按照学领导批示和学校保卫处有关要求,教育科学学院严抓落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教育科学学院安全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机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学院“平安校园”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长:陈天涯  胡春光

副组长:张俭明 王建平 

 员:尹桂荣  郑  敏  朱  丹  万湘桂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室主任:刘军  办公室干事罗娱

成员:董晓娅 石慧 刘森林 朱阿芳  杨杨 邓魁 廖弘宇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工作职责

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所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消防安全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过问,切实落实好“安全第一责”和“一岗双责”的责任,做到监督到位,检查认真,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领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开展定期巡查,重点检查下班后电源关闭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和反馈,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1、办公室主任

对学院所属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情况通报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每月底将本部门安全自查结果总结整理发至办公网。

2、教研室主任

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教研室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及检查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分管领导,于每月25日将检查清单填好后报送办公室主任。

3、实验中心主任

负责学院实验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分管领导,于每月25日将检查清单填好后报送办公室主任。

4、各班级辅导员

负责对所带班级的教室、宿舍进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分管领导,于每月25日将检查清单填好后报送党总支副书记。

5、学生干事

负责对学生口工作人员办公室、各学生组织办公室及所占用的教室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每周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报分管领导,于每月25日将检查清单填好后报送党总支副书记。

四.检查安排

1、办公楼各办公室、会议室、各教研室检查组

检查负责人:李令 

2、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场所检查组

检查负责人:袁梦

学生工作人员办公室检查组

检查负责人:刘军 

学生组织办公室、教室检查组

检查负责人:姚瑾

5、所有学生宿舍检查组

检查负责人:杨杨  


教育科学学院

2018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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