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工作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公寓检查标准


2018年03月20日 13:02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公寓检查标准

一、内务检查分为5部分,总分为10分(床铺2分,桌椅物品2分,地面3分,门窗1分,公共区间2分)

二、具体检查扣分标准:

1、床铺(2分):被子不整扣0.3/,姓名标签未贴者扣0.1/人,堆放的物品过多以及不够整洁扣0.1/人。

2、桌椅物品(2分):每人区域各0.2分,床边以及椅子上乱挂杂物扣0.3/

3、地面(3分):地面有垃圾(视垃圾的多少以及分布的情况)扣1~1.5分:垃圾桶的垃圾未倒(视垃圾桶的摆放以及垃圾桶中垃圾的多少)扣0.5~1分:地面有杂物(鞋子乱放等)扣0.5分。

4、门窗(1分):门上乱涂乱画,传单未及时清理者扣0.5/次,防盗窗上或窗户栏杆乱挂物品扣0.5/次。

5、公共区间(2分):水池里物品(洗漱的牙刷、杯子、毛巾、脸盆)以及水池外的桶子、热水壶未摆放整齐者扣1/次(全寝)。水池外面及厕所内脏乱、有异味者扣0.5/次,寝室电源线、网线凌乱扣0.3/

备注

1、对检察人员态度恶劣者扣个人德育分1/

2寝室拒不开门者(拒检)扣该寝室每人德育分1/次并出白榜批评。

3、出现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等违规现象者扣当事人个人德育分2/次。

4、内务检查得分在6分以下寝室将出白榜批评,并扣除寝室成员德育分1/每人。

5、内务检查得分在9.5分以上寝室将择优出红榜表扬,但不加德育分,只作为评定优秀寝室凭证,评选优秀寝室时优先考虑。

6、内务检查连续挂两次大锁的寝室将取消寝室文化节相关评优评先。

 

一、晚归检查

1、就寝检查出现晚归扣个人德育分1/次,未归者扣个人德育分2/次,出白榜通报批评并进行处分处置。(1040之后为晚归,1100之后为未归)

备注:

1、对检察人员态度恶劣者扣个人德育分1/

2寝室拒不开门者(拒检)扣该寝室每人德育分1/

3、出现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等违规现象者扣当事人个人德育分2/次。

4、私自换寝者扣当事人个人德育分4/次。

 

上一条: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下一条:教育科学学院学生请假条例

关闭

版权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电话/传真:0731-82841012  邮编:410205 by LLC
ICP备案号:湘ICP备05000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