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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02月01日 11:46  点击:[]

为了营造优良的学习风气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传、帮、带”作用,改变以往班主任只挂名不扎实开展工作情况,特制定《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班导师工作职责

1.开展成才教育

关心学生发展,注重大学生成长成才教育,协助辅导员引导、帮助学生进行成才设计、学业规划、职业策划。关注学生的心理,协助辅导员对心理偏差学生进行心理调适。

2.加强学业指导

(1)协助辅导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良好班风、学风。

(2)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以及相关教学规章制度。

(3)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状态,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掌握正确有效的学习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树立学习自信心,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4)鼓励非定向培养班级学习优秀的学生努力考取硕士研究生,帮助学生规划考研方向,制定学习计划等。

3.指导科研实践

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科研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和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科研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学生的创新工程、创业大赛进行指导,做学生的活动指导人和创新引路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

4.强化就业指导

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了解将来要进入的行业、职业及其发展前景,了解行业的岗位、职位,提高学生的职业情感、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做学生的职业引路人、职业生涯规划人和人生引航人。对非定向培养学生的就业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做学生就业、创业顾问和帮手。

二、班导师工作要求

1.在每学期初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平时有工作记录。

2.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如:座谈、谈话、辅导答疑、参加学生活动、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等。

3.经常对学生,尤其是学困生进行个别指导,了解并掌握学生的学习进展状况,以便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4.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班级集体活动。

5.班导师经常与辅导员、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务办教师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学生情况。

6.按期参加班导师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三、班导师条件及产生办法

1.配备班级:大一大二的所有班级。

2.条件:原则上必须为专业教师。

3.产生办法:个人申请与系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选。每位班导师负责班级原则上不超过2个。每年6月选聘一次。

4.班导师的聘任。原则上本专业教师担任该专业班级班导师。班主任由系部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二年。

四、班导师工作考核

1.考核时间:每学年末。

2.考核结果:设定四个个等级

不合格等级:得分60分以下

合格等级: 得分60——74分。

良好等级: 得分75——84分。

优秀等级: 得分85分以上。

3.考核内容:

(1)上交工作材料(占20%):班导师要提供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日常工作记录等材料。

(2)学生评价(60%):所在班级要对班导师一学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3)指导班级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研究成绩(20%)。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研究省级立项15分,校级立项12分;指导参加各项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加20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10分、8分。多名班导师辅导同一项目学生获奖得分为获奖分÷教师人数。同一项目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该项最高加分为20分。

(4)系领导班子、系主任集体研究,在优秀等级中评选出15%为优秀班导师。

五、班导师待遇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学年末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系部给予每年2000元的补贴;评为优秀的,颁发优秀班主任证书。

学年末考核为不合格的,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拟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附:班主任工作情况登记表(见下页)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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