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我院有求职创业意愿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 届非公费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专升本学生已领取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发放。
二、申请和拨付程序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在“湘就业”平台自愿申请。
(一)个人申请
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2025届非公费毕业生(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基础申请材料”(下文第2点)和“困难证明材料”(下文第3点)。长沙市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13 日。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1.申请步骤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通过填写实名信息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后,进入补贴申请页面。
(2)申请人点击“立即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困难类型条件,请尽量选择一种证明材料相对简便的类型申请。选择“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类型的请按户口薄填写完整家庭成员信息。
(3)省内生源选择“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类型申请的,系统将根据申请人所填基本信息作大数据校验比对,并在上方用红色字体反馈校验结果通过或不通过。申请人可结合反馈结果选择最适合自身情况的类型进行申请。省内生源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型申请的不做大数据校验。省外生源所有类型的大数据校验反馈结果不作为审核依据。
(4)申请人按“困难证明材料”要求将对应的困难证明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建议使用常用的扫描软件进行扫描上传,也可拍照上传,务必保证上传的资料完整、清晰、端正。最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
(5)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获取《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打印下载链接,并按提示在PC端下载,申请人若需修改或取回申请,必须联系学校驳回后,才能在查询模块进行修改及重新提交。
(6)申请人将“基础申请材料”及“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学院接受学院初审。由于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学校、人社部门无法审核被驳回的,申请人应在审核期间按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2.基础申请材料
(1)《申请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困难证明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接受学院初审核验,并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4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4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4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登记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社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第五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六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应包含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
4.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一次性求职补贴最终通过学校财务系统拨付申请人,故申请人线上申请应填写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提交学院初审的银行卡复印件应与《申请表》内的银行卡信息一致。
(2)严格按申请类别的要求准备困难证明材料,如要求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加盖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乡镇一级一般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公章,村委会(社区)或非民政部门公章一律无效。市人社将根据文件要求严格审核困难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全部驳回,导致申请求职补贴申请失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对待。
(3)确保困难证明材料完整、清晰上传到系统,市人社通过系统审核申请人上传的困难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交给学院初审的证明材料合格,但未完整、清晰上传到系统的,同样会被驳回。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
学院将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
1.毕业生身份(不受理公费毕业生申报);
2.《申请表》是否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核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是否填写正确;
3.提交的“基础申请材料”是否规范;
4.是否按申请类别提供完整、规范的困难证明材料。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反馈给申请人。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集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至《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申请人材料按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盖学院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排放用回形针夹紧形成一人一册,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9月2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稿和纸质稿)及毕业生申请材料报教育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邓魁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本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请各班级及时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
(二)为方便毕业生了解具体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长沙人社”“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将发布《长沙市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指南》,请各班级通知毕业生关注并获取。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只能按照规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发放,
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各班级要严格对照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六类毕业生的证明材料要严格把关,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须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魁
联系电话:0731-82841030
附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
2.教育学院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教育学院
2024年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