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办学新理念要求,激励我院学子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厚植“爱我一师”的爱校情怀,树立“兴我一师”的使命担当,形成“我与一师共成长、同发展”的价值认同,经研究,决定评定我院 2023—2024 学年“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以班级为单位,按名额评定。班级推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经学院学工办汇总后,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无误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定;学院团委推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汇总后,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无误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定。
2.评定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比结果须在推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评定范围
1.校级先进班集体:我院2021-2023级各专业行政班级;
2.校级三好学生:我院2021-2023级各专业在校学生;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我院2021-2023级各专业在校学生且需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职务(含寝室长)。
三、评定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班集体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形成合力,团结协作,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 认真考勤;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学生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年度补考率低。
(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踊跃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各项活动的开展居学院前列。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评定条件。
四、名额分配
1.各班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2.校级先进班集体:3个名额。
五、评选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各类荣誉需填写相关相应评审登记表(以下简称《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3—附件5),撰写《班级先进事迹材料》或《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上述材料中所提及的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其中《班级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详细的数据及事实支撑,图文并茂。
各班级上报材料包括《评审登记表》《班级先进事迹材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统计表》(以下简称《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6)电子稿和纸质稿。
2.时间要求
10月21日对各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进行核实,10月22-23日评定,10月24-27日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3.报送渠道
有资格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于10月20日18:00前将(附件3)《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交到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邵美琪同学处(邮箱:2498466208@qq.com,寝室号:2栋409),所有材料和表格均需要纸质稿和电子稿。
需要申报优秀个人的同学由班长将所有同学材料的纸质稿、电子稿及班级汇总表的纸质稿电子稿汇总(附件6)于10月20日18:00前交至主席团处:
2023级交至班曾馨莹同学处(邮箱:3182687415@qq.com,寝室号:1栋531);
2022级交至侯婧婧同学处(邮箱:2734828889@qq.com,寝室号:1栋735);
2021级交至胡铧月同学处(邮箱:3047796205@qq.com,寝室号:2栋324)。
六、注意事项
1.全体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学生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2023-2024学年无任何挂科,无白榜以上处分。
2.不符合注意事项第1点,但确实对学院发展有重大贡献或特殊情况者,需由本人写申请,相关老师推荐或证明,学院评议小组评定审核。
3.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学院将严肃处分。
4.教育学院学工办保持对该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