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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制度


2018年03月29日 15:38  点击:[]

指导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除年老或患病者外)都应积极主动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能否积极参加和认真指导教育实习,将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依据。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院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规范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行为。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生的思想表现道德行为及业务情况,布置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教材,了解教学进度,安排观摩见习活动等。

2、教育学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实习任务。

3、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的有关规定和计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和要求。指导学生成立实习管理小组,明确分工与职责。了解实习学校的教学进度,熟悉教材,安排实习生观摩见习活动;加强实习前期校内分组试讲和微格强化训练的指导工作等。

4、指导教学工作实习,分配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制作教具,做好集体备课试讲和课后评议,审阅教案。初步安排进入实习学校后的工作日程。做好与有关实习班级的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的联络、沟通等工作。全面掌握实习生的教学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其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5、在校内强化训练期内,对实习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的辅导,发现实习生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妥善的进行解决,使实习生在实习之前具备足够的教学能力来承担实际教学任务。组织学生开展备课、听课、试讲、评课等活动,检查学生教案,听实习生的试讲和上课,审阅学生教案。

6、定期检查学生实习工作进度,督促学生及时做好实习教案记录等相关任务。

7、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纪律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实习学校协调解决,实习学校无法解决的,及时将情况汇报给院部领导。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做出处理。

8、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要求实习单位及时做好实习生的考核评价及对学校实习工作的评价工作。配合院部做好实习质量检查工作。

9、对实习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

10、指导实习生负责的班主任工作,分配任务,组织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了解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11、评定实习生表现成绩,并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小结、鉴定工作。

12、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努力完成实习指导任务。

13、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一次到学生实习现场指导,平时应随时与实习学生、实习学校保持联系,能够掌控学生实习状况,并定期形成实习阶段考核意见。

14、时刻关注实习生的个人安全和实习工作与生活情况,避免实习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并上报院部和实习学校。对难以处理的情况,要与院部和实习学校进行协商处理。

15、做好实习汇报课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院部领导的检查,保障实习质量。

教育科学学院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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