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干预机制
为了落实院学生工作处的意见和纲要,建议结合我院现行学生管理办法,将心理工作融合进去,使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学习、思想、生活等各方面管理工作成为有机整体。心理工作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有效有节的开展。以下是关于在我院实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机制与措施:
一、逐步完善大学生心理问题排查机制。
心理普查是一种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随时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做好危机预防工作的基础。教科院每年心生入学后,院部都统一安排在特立楼A213机房进行心理健康监测,以及时了解大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结合大学生学生心理状况做针对性的群体和个体辅导;然后是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定期总结在心理咨询和日常学生管理中出现的带有群体倾向的问题,采用团体交流和讲座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对个别心理上存在障碍的同学,院部将组织个别交流辅导。
二、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结合我院的学生管理机制,建立了由院领导指导下的心理沟通室,位于特立楼A栋201,安排负责人值班,严格遵行心理健康咨询长成,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心理工作的职责和范围,重点要建立学生中发现心理危机或隐患的报告程序,力求做到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的早发现、早干预、早解决,防止和减少自杀危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处置机制。
危机预防作为教科院成长辅导室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心理危机出现时及时有效地处置,同时与学生工作处、班主任、学生家长等建立起良好顺畅的工作联系,形成危机出现时的快速反应通道。
四、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追踪与反馈机制。
对度过心理危机的学生,教科院成长辅导室与同学、教师和家长密切配合,继续给予心理上的支持和学习、生活各方面的关怀与帮助,协助其康复。同时对于危机受害者所在的班级、宿舍及其家长也要进行相应的心理帮助,尽量减少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建立大学生心理危机防范与宣传机制。
各级负责人向负责对象宣传成文的危机干预程序,帮助他们了解和熟悉处理各种危机事件的具体程序,以防范和减少由大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性危机事件,帮助同学们有效、快捷的解决他人或自身心理危机问题。
六、具体实施
依托教科院成长辅导室确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四级干预体系
一级干预体系:充分发挥班级心育委员、心理联络员的骨干作用,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到位。
二级干预体系: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心理专干和辅导员老师及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在得知心理危机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点,迅速控制现场局面,要及时上报实情,各方配合,成功处置,确保底线。
三级干预体系: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心理沟通室要及时报告给学院心理中心,以便及时、准确的做出初步诊断意见或指导性方案。
四级干预体系:如遇学生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心理110,要启动心理应急预案,必要时要去心理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并加强对这些学生的预后心理康复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