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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考勤管理细则 (试行稿)


2020年09月30日 09:53  点击:[]

一、课堂考勤

1.周日晚点名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 。

2.上课和早读以及晚自习迟到或无故早退者扣1分/次。

3.有请假情况的扣0.5分/人/大节课,一天及以上长假扣1分/人。有旷课情况的扣1分/人/大节课,3人以上加扣1分,5人以上加扣2分。

全期上课时间请假总计课时超过10单节扣2分/人;全期周末补课时间请假超过三次者扣1分/人(公假除外)

4.课堂请假必须经过辅导员同意,再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方可离开。非特殊情况其他同学或班干部不得代签,学生擅自离堂者扣1分/次。

5.上课期间手机需放入班级手机袋中,课堂上不能玩手机,一经核查确有玩手机情况的扣3分/人。

6.上课期间顶撞老师,严重影响课堂纪律者扣5分/次。

二、寝室考勤

1.旷寝经查处扣1分/次;

2.学生在校期间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起哄者、带异性留宿寝室或在寝室内赌博者一经发现扣10分/次。

3.在寝室用违禁电器一经查到扣5分/次,态度恶劣者,最高扣8分/次。

4.在寝室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事和通报批评扣2分/次。

5.学生寝室内务不合格、不搞卫生寝室每人扣1分/次。

6.经校、院宿管部查出晚归者扣2分/次,未归者扣5分/次。

7.当月晚归 1 次者,处以通报批评处分,并扣除个人德育分 5 分/人。

8.当月晚归 2 次及以上者,视情节严重性,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扣除相应个人德育分 8/人。

9.当月未归 1 次者,处以严重警告一次处分,并扣除个人德育分 10 分/人。

10.当月未归 2 次及以上者,视情节严重性,处以记过及以上处分,并扣除相应个人德育分 12/人。

三、校园纪律

1.在教学区内穿背心、短衣裤、拖鞋、奇装异服或头发另类者被文明督导队发现扣1分/次。不积极参加卫生打扫或缺席者扣1分/次。

2.带零食饮料等各种有气味的食物进入教学区域的,违者参考纪检部考核细则扣相应的分。

3.在校园内吸烟、喝酒被文明督导队发现者扣2分/次。学生在校期间弄虚作假、小偷小摸被抓者扣10分/次。

4.在校、院的抽查中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到集体的荣誉者扣2分/次。

5.学校及院部大型活动缺席者或不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含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者扣2分/次。

6.学生在校期间获留校查看处分扣15分/次。

7.学生在校期间获记过处分扣8分/次。

8.学生在校期间获警告处分扣5分/次。

(2020级六年制的同学在遵守以上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另增加以下要求)

1.空课均要到教室上自习,课堂要求与以上细则一致,空课特指每天除第四节和第八节以外的没有安排课程的上课时间。

2.自习期间不可以吵闹影响其他班级,个人吵闹扣当事人德育分5分/次,全班吵闹的情况扣班级月评和所有同学的德育分。

3.做好上课一切准备工作,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许上厕所,一经发现扣当事人德育分1分/次。

(一学期内个人扣分累计达到25分及以上进行记过处分。)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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