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工作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教室卫生考核细则


2020年09月30日 09:47  点击:[]

一、小检标准

1.黑板上无字;

2.黑板上的灰痕不得超过1/3;(用湿抹布抹干净)

3.地面垃圾不超过两处(包括两处);

4.课桌椅内外垃圾不超过两处(包括两处);

5.走廊无垃圾;

6.打扫工具摆放整齐;

7.公共区无垃圾;

8.讲台(多媒体机柜)上无明显粉尘,教学用具要求摆放整齐。

9.多媒体机柜上不允许出现液体、摆放装有液体的杯子等;

10.课桌椅内外不得摆放过于凌乱;

11.窗台无明显灰尘;

12.窗台上不得有任何物品,窗户及防盗栏不得挂任何物品;

13.前后门无粉笔字;

14.黑板下方地板无粉尘和可擦掉白痕;

15.不能锁门;

16.不得妨碍我部门检查或者是拒检。

各班若违反以上检查标准第1-14条,将扣除班分0.5分/条,扣打扫者个人德育分0.5分/条;若违反第15-16条,则扣除班分1分/次,扣当事人个人德育分1分/次。若教室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情况,直接按未打扫处理,扣除班分2分,打扫者个人德育分2分。若一周内小检的扣分累积超过3分,将记卫委失职一次。

二、大检标准

1.以小检标准为基础。

2.前后门需要用抹布擦干净灰尘,不能有明显的灰尘痕迹。

3.地面以及走廊地面需要用拖把拖干净。

4.课桌椅需要用抹布擦干净,不能有明显灰尘。

5.窗户及窗台需要擦拭,要干净无灰尘。

6.开关盖及周围需要用干抹布擦干净灰尘。

7.地面及课桌椅内外无垃圾。

8.教室内的墙壁、桌椅、门、窗户、黑板、灯具、风扇等地方不能有任何装饰品(如:透明胶、双面胶、气球、彩带等装饰)。

9.检查员来检查时卫委需要在场,直到检查结束。

10.每周一次大检,其中一次大检为例月大检,例月大检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例月大检有情况按照大检细则双倍扣分)。

11.大检平均分低于7分视为不合格,扣班分2分/次,大检平均分低于6分视为未打扫,扣班分4分/次。

12.学院组织的全院性的大扫除,所有不合格情况或在我部门规定时间内未打扫完的班级,一律扣班分2分/次,且由我部门检查员监督打扫到符合标准为止。

各班若违反以上检查标准第2-6条,扣除班分0.5分/条,扣打扫者个人德育分0.5分;若违反第7-8条,扣除班分0.2分/处,扣打扫者个人德育分0.2分/处;若违反第9条,扣除班分1分,卫委德育分1分。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9月30日


上一条:教育科学学院仪容仪表规范
下一条:教育科学学院宿舍卫生早检考核细则

关闭

版权所有©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电话/传真:0731-82841012  邮编:410205 by LLC
ICP备案号:湘ICP备050005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