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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2019年09月03日 10:29  点击:[]

一、学生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计划,准时上实验课或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

二、实验和实训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或实训要求,明确实验和实训的目的、步骤、原理,预习有关的理论知识,并按实验教师和实训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资料。

三、进入实验室,按照《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特别是上课内容、时间和教师签名。

四、进入实验室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

五、做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服从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六、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试验数据,不准敷衍,不准抄袭别组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七、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事故,应立即断电源,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八、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现场。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实验记录后,打扫好个人卫生后方可离开。

九、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或实训单,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或记录实验现象及实训反思。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在学期结束前由指导教师交实验室归档。

十、在实验、实训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器皿、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并接受检查,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十一、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十二、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或实训时,应遵守学校开放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教育科学学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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